關於台中市的簡章 - 幼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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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內容不適當,請告知,我再刪除)


之前認真的看完台中市的教保人員和教甄的簡章,結果心中一直有個疑問

覺得還是提出來問比較放心...(因為目前我朋友都不用參加考試了,所以我沒人可問)



教甄簡章第7頁提到關於複試說明:

口試(10分鐘)→不可攜帶任何簡歷或資料。

試教(15分鐘)→不可附教案,應試者除了試教承辦單位所準備之教科書外,
不可攜帶任何物品進場。



教保人員簡章第5頁關於複試的說明:

試教(10分鐘)→不得附教案,應試者除了試教承辦單位所準備之資料或主題外,
不得攜帶任何物品進場。



所以結論是,台中市的試教就是比手劃腳的意思囉~~~(這是我的解讀,不知有沒有誤解)

台中市教育局是不是想減輕應試者的負擔呀?所以什麼東西都不用準備了...

希望有好心人可以有所回應,安定我起伏不定的心啊!

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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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Puput avatarPuput2012-06-15
就是演默劇啊~台中教甄試教都是這樣喔
Belly avatarBelly2012-06-19
對!不用帶任何東西
Faithe avatarFaithe2012-06-20
謝謝你們的回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