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約僱休假年資問題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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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爬文看了相關問題,但還是摸不著頭緒....

想請問各位先進,我99至101年間的約僱年資可否併計呢?


99.8.2~99.12.6 任職A機關(約僱)

99.12月中~100.10月底 任職A機關(約僱)

101.9.3~101.12.14 任職B機關(約僱)

101.12.22於國營事業報到工作迄今


我102年的假有1天,103年的假有7天

照給假的天數,應該是沒有併計到,但是我們的人事給的理由有點難以理解

他說:能幫你請的就會請,系統如果沒有跳出來,就是沒有

但是我還是想來偷偷問一下原因......是因為各期間皆未滿一年嗎?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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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4-01-03
要你任職的次年才會併計吧。
Selena avatarSelena2014-01-04
哦。我看見了,你這我也不明白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4-01-06
有併計啊,但是未滿3年,你103年當然還是只有7天。
Kumar avatarKumar2014-01-11
總共大約2.58...年,未滿3年都是7天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4-01-15
據我所知.約聘僱要連續才算年資.所謂連續就是.離職當
Andrew avatarAndrew2014-01-17
天就到別機關報到.所以你年資中斷不算
Susan avatarSusan2014-01-19
至於你第一段至第二段可以併計.那是因為同機關當月可.
Harry avatarHarry2014-01-22
不用隔日.但一旦換機關絕對要隔日接續.差一天都不行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4-01-23
102年休假有一天是因為101.12.22-12.31在職,年資中斷部
份都是到隔年才會併計起來。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4-01-26
和換機關或同月份是沒關係的!一律都要離職日報到日同日
年資才不會中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