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北律師,遺產繼承 - 律師工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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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各位熱心的推薦、自薦及建議,已
委請協助了,感謝各位。

一、事實摘要
成員:父、母、兄(原PO)、妹。

父親一一一年八月中過世,欲辦理限定繼承。遺產稅已申報完成。

母親一一二年二月底過世,兄欲辦理拋棄繼承,妹欲辦理限定繼承,遺產稅尚未申報


兄妹有共識、無糾紛,想請律師協助辦理上述事宜。

二、地點
1-當事人縣市:新北市、台北市
2-事實發生地:新北市

三、諮詢費:願意,請報價

四、預算區間:請報價

五、委任事項:代辦摘要所述之限定繼承及拋棄繼承。講得粗魯一點就是
「 請幫忙製作限定繼承及拋棄繼承所需相關資料及跑法院送件。」

父親遺產:陳報遺產清冊、繼承系統表...等。
母親遺產:兄-拋棄繼承聲請書、繼承系統表、拋棄繼承通知書...等
妹-限定繼承,陳報遺產清冊、繼承人名冊...等

六、案件進度:無

七、開會時間:可以上班時間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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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Tom avatarTom2023-03-14
一個想要限定,一個想要拋棄,並不衝突啊
Madame avatarMadame2023-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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