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長沒有人事權時,是否仍有懲處權?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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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前手承辦人被這個案子被逼到退休
(非採購 但是是動見觀瞻的案子)

前手承辦人2月退休後

就我接

這個案子自從4月中旬後

我大概每個星期都要交研析報告還要找國外案例

動輒10多頁 多則40~50頁
(然後在每個月推翻前個月的架構與研析的輪迴中)


今天開完長達4小時的研析會議後

首長要創了一套完全不一樣的架構

大概被交辦要補齊的資料跟研析至少有快7~8百頁吧

我真的快被搞死了

很想知道現在我們首長的任期已經到了最後
(沒有人事任命權了)

這樣的話 如果我從現在起請3個星期

或者繼續上班但是不理她交辦的研析資料的話

她有權懲處我嗎?

煩請知道的人 回答一下~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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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nid avatarEnid2012-07-09
可能沒有嗎...-.-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2-07-10
雖任用法26-1有起身放炮條款,但只是不得任用或遷調,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2-07-12
但有平時考核要點、考績法、服務法、懲戒法 釘你
Harry avatarHarry2012-07-13
想擺爛了齁~~~~ 前手做不出來的東西 為什麼你就要生出來
Mason avatarMason2012-07-15
真的受不了,慢慢拖就好了,不辦...我覺得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