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台北錄影(10:00am-12:00am) - 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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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閱讀過置底的 板務規範 和 發文規範:是
(請確實閱讀過後並將項目「否」刪除)


◎個人徵才:
(以下所有欄位均為必填,若為公司徵才此項免填,並請刪除此項目)

個人名稱:林小姐
聯絡方式:站內信


◎徵求期限:今(1/24)下午4點


◎工作內容描述:1/31早上10:00-12:00在臺北市松江南京某處,隨記者訪談錄影
10:00am 集合setting
10:30am camera rolling
※訪談結束後即可離開
※案主會自備SD卡

◎徵求條件:資深攝影師一位,自備
1)5DII或規格更高單眼攝影器材、充電電池
2)高腳架
3)燈具2盞(LED立燈可)
4)無線mic收音器材
5)助理(無亦可)

◎交件時間:使用案主的SD卡,現場確認錄影檔案無誤後即可


◎案件預算:4,000元(現領)
(請至少提供 最低預算 $xxxx 起,或 最高預算 $oooo 以內 的預算描述)
(禁止 無實際預算,如 面議 或 來信報價等,違者水桶 30 日)
(禁止 非金錢 的酬勞支付,例如提供 免費商品使用 為酬勞條件等,違者立即刪除)
(如無法直接提供預算或報價,需進行「詢價」,請按置底板規向板務提請作業)


◎酬勞時薪試算:2,000/小時
(商品上架(小幫手)、文章寫手、時薪教學、翻譯、業務等案件,此欄位可略過)
(最低酬勞高於 5000,或一次多件,單件最低酬勞高於 3000 時,此欄位可略過)
(填寫範例請參考 https://goo.gl/XwXoaB
(若您對您的案件類型如何試算有所疑問,請來信予板務詢問。)

此案件前置作業評估所需時間為:0小時(包含會議、溝通、籌備、提案、確認等)

此案件實際執行評估所需時間為:2小時(包含執行、異動、修改、各層級確認等)

此案件總評估時間為:2小時,換算時薪為:2,000元/小時

(如時薪低於 140,您已違反勞基法最低薪資,請勿在此發表)
(如時薪低於 230,建議轉至 PT 板發表)


◎酬勞發放日:現領(勞報、需提供身分證影印本)


◎是否回應所有來信:否
(請留下適用項目並刪除其他)


◎是否需要開立發票:否
(請留下適用項目並刪除其他)


◎是否有試稿(比稿)階段:否
(請留下適用項目並刪除其他)
(任何請徵才者「試作」的行為,皆為「有試稿階段」)
(如此項目填寫「否」,卻由徵才者披露實際上有試稿,則水桶 30 日並列入黑名單)


◎試稿(比稿)酬勞:
(如無試稿階段,此項目不需填寫)


⊙理想接案對象:器材自有者,提供線上影音作品跟擔綱職責者優先回覆


⊙備註:合作愉快,未來有長期合作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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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eila avatarLeila2019-01-28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9-01-29
已寄信
Kama avatarKama2019-01-30
光租器材都差不多這個價了
Andy avatarAndy2019-01-31
最少應該是6000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9-02-03
要人自備那麼多 開四千?
剛剛沒噓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