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小弟不小心觸犯了國考版的版規,現在被水桶當中沒辦法po文,
所以來此詢問法學的問題,麻煩版上前輩們能不吝嗇指導!
至於跟土木版有甚麼關係,小弟是土木人,這點不知道扯不扯的上關係!
101年四等地特法學第27題
題目:下列關於有限公司董事之敘述,何者錯誤?
(A) 公司章程未有任期規定時,則可一直擔任董事而無時間限制。
(B) 董事非有特約,不得向公司請求報酬。
(C) 董事有數人時,應置一人為董事長。
(D) 公司最多可置董事三人。
答案:(C) 為錯誤
小弟的想法:1.董事為單獨性法人
2.一家公司最多可置董事(法人)三人
但是董事數人時,置董事長一人,為什麼是錯誤的呢?
小弟是在是想不懂,剛剛查法條也沒有相關內容。
麻煩版上前輩能不吝嗇指導,謝謝!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