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華南票據法 - 金融業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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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是 若發票地在基隆市,付款地在台南市,則支票執票人之付款提示期限為?

答案:十五日

之前在板上有人整理出:

1. 台北市(高雄市) VS 其他地方 15天

2. 台北市 VS 高雄市 15天

3. 台北市XX區 VS 台北市XX區 7天 (台北市換高雄市亦是)

4. 其他 7天

5. 國內外 2月

如果依照以上的邏輯去推論的話答案應該是7天,但是答案卻是15天

我看宏典的解釋是兩者的行政轄區不同...

但是我還是不懂為什麼是15天

希望有高手出來幫我解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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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rin avatarErin2013-08-21
台南升格了 現在有北市新北市中市南市高市都是15天
Eden avatarEden2013-08-22
明年桃園應該也升格了!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3-08-23
喔~原來是這樣!謝謝!我懂了,這樣只要把1.和2.加入升格的
新北市中市南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