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企銀105年的考題,
75.
依票據法規定,見票即付,並不記載受款人之本票,
其金額至少須在多少元(新臺幣)以上?
1.
三百元
2.
五百元
3.
一千元
4.
二千元
答案本來是2:五百元,
但已更改成「全部送分」。
不是很懂這題全部送分的原因為何?
是題目有瑕疵嗎?
還是票據法第120條有修法了?
--
75.
依票據法規定,見票即付,並不記載受款人之本票,
其金額至少須在多少元(新臺幣)以上?
1.
三百元
2.
五百元
3.
一千元
4.
二千元
答案本來是2:五百元,
但已更改成「全部送分」。
不是很懂這題全部送分的原因為何?
是題目有瑕疵嗎?
還是票據法第120條有修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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