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108.3於某直轄市任職 (地特3)
試用期滿 並有拿到小英發的派令
後109年高考上榜 (109.11至新機關服務 某縣轄市)
原機關辭職跟新機關到職是同一天
並申請縮短實務訓 (實務訓到110.1)
請問這樣110年休假是幾天呢?
我看到好像大多數人都說原機關綁約未滿 這樣算辭職
休假要到111年才算?
然後查了一下FB 公職人員XX網的
有看到109.8 最新立法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21-1 有寫到現職人員重考上的保障
但我看了好幾遍實在是看不懂..
有懂人事的能跟我說嗎Q_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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