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 - 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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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案前請先確定內文符合各項相關法規。

發案方:民權國小附幼

工作時間:106/02/13-6/30(整學期)7:50-16:00
↑需包含每週工作天數、每天工作起訖時間、是否供餐、午休是否計薪
工作地點:台北市松山區民權東路四段200號

薪資:依公立學校規定
↑勞基法規定 起最低薪資為每月 元(每小時 元)起
工作內容:不用兼行政,協同帶班教學。

聯絡方式:請洽民權國小附幼022765-2327#671
或來信至[email protected]

========================== 以上必填,以下選填 ===========================

資格限制:需有合格幼兒園教師證

其它說明:搭班老師溫柔親切、認真負責、園所氣氛融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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