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7/15起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的通知 - 大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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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的通知
財稅[2010]5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
局:
  經國務院批准,自2010年7月15日起取消下列商品的出口退稅:
   1. 部分鋼材;
  2. 部分有色金屬加工材;
  3. 銀粉;
  4. 酒精、玉米澱粉;
  5. 部分農藥、醫藥、化工產品;
  6. 部分塑膠及製品、橡膠及製品、玻璃及製品。
  取消出口退稅的具體商品名稱和商品編碼見附件。
  具體執行時間,以“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海關注明的出口日期為准。


用"財稅[2010]57號"在網上搜就找得到清單了 ,找不到站內信給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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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永遠打不倒我 ,因為我曾經只有拖鞋可穿 ,我怕什麼?

       一無所有帶來狂喜 ,一切是從零開始 ,所以不怕失去
     這反而是種生命力 ,讓我們大膽地有各種『非分之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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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gatha avatarAgatha2010-07-16
啊 我轉一下繁體
Zora avatarZora2010-07-20
上個月23號已前就公佈了~ 目前聽到的小道消息是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0-07-22
最近不會有變動了..... 每一年調整 都是在年中~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0-07-24
請問"最近"可以持續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