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萬接單 中部黑道高雄打律師 - 律師工作討論

By Margaret
at 2013-03-16T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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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NFDM 信箱]
作者: GRDII (hypersensitivity)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40萬接單 中部黑道高雄打律師
時間: Sat Mar 16 21:13:32 2013
40萬接單 中部黑道高雄打律師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mar/16/today-so13.htm?Slots=BSo
〔記者黃建華、鮑建信/高雄報導〕藏鏡人花40萬元買凶傷人,中部黑道兄弟「接單」,
南下高雄毆打卸任檢察官王森榮,還實況轉播給藏鏡人觀看。
曾當檢察官曾偵辦319槍擊案的律師王森榮,8日上午在高雄市遭歹徒痛毆恐嚇,高市警方
逮捕王宏哲等4嫌,他們來自台中、南投草屯,警方說,帶頭的王宏哲是中部某海線大哥
的小弟,4嫌坦承是新竹金主開價40萬元僱人「教訓」王森榮,他們是經由中間人「阿忠
」接下這筆生意,專程南下打王森榮。
幕後教唆的藏鏡人為何買凶傷人?4嫌一概以「不清楚」搪塞;中間人阿忠單線連絡窗口
是王宏哲,但王嫌拒絕供出阿忠及幕後金主的真實身分,檢方昨訊後向高雄地院聲押王嫌
獲准,另3嫌各以2到3萬元交保候傳。
王森榮(45歲)3月8日早上到市中一路、大同路口的律師事務所上班,於進入電梯前遭3
名穿戴鴨舌帽、黑口罩及黑衣的男子圍毆,王以公事包抵擋,眼、臉擦傷,歹徒還拿相機
側錄施暴影像後離去。事發地距高雄地檢署不到50公尺,歹徒行徑囂張,令人震驚。
王森榮被毆翌日起,連續3天收到署名「林子彈」的LINE邀玩線上遊戲,恐嚇意味濃厚;
警方獲報後調閱路口監視器,過濾出歹徒搭的計程車,先找到吳姓運將(48歲),排除涉
案。
警方再循線查出歹徒來自中部,先逮捕叫車嫌犯高得勝(52歲,綽號阿狗,台中人,有公
共危險前科),起出寫有「王森榮」名字、律師事務所住址的A4紙張,案情獲重大進展。
高得勝供出是王宏哲(32歲,槍砲前科)和童文賓(36歲,擄人勒贖前科)2人,透過郭
文仁(47歲,偽造文書前科)傳話找他幫忙,才叫車一起南下。
警方查出王宏哲是中部某知名海線大哥的手下,前晚赴南投逮捕王宏哲和童文賓,王供出
是阿忠聯繫他,聲稱有新竹的金主出資40萬元要教訓王森榮,但王宏哲卻拒絕透露阿忠身
分,也否認知悉幕後金主身分。
--
到了今天,如果真的可以記甚麼,我會選擇不再忘記甚麼。
因為那些是我,有那些,才有我。
--
作者: GRDII (hypersensitivity)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40萬接單 中部黑道高雄打律師
時間: Sat Mar 16 21:13:32 2013
40萬接單 中部黑道高雄打律師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mar/16/today-so13.htm?Slots=BSo
〔記者黃建華、鮑建信/高雄報導〕藏鏡人花40萬元買凶傷人,中部黑道兄弟「接單」,
南下高雄毆打卸任檢察官王森榮,還實況轉播給藏鏡人觀看。
曾當檢察官曾偵辦319槍擊案的律師王森榮,8日上午在高雄市遭歹徒痛毆恐嚇,高市警方
逮捕王宏哲等4嫌,他們來自台中、南投草屯,警方說,帶頭的王宏哲是中部某海線大哥
的小弟,4嫌坦承是新竹金主開價40萬元僱人「教訓」王森榮,他們是經由中間人「阿忠
」接下這筆生意,專程南下打王森榮。
幕後教唆的藏鏡人為何買凶傷人?4嫌一概以「不清楚」搪塞;中間人阿忠單線連絡窗口
是王宏哲,但王嫌拒絕供出阿忠及幕後金主的真實身分,檢方昨訊後向高雄地院聲押王嫌
獲准,另3嫌各以2到3萬元交保候傳。
王森榮(45歲)3月8日早上到市中一路、大同路口的律師事務所上班,於進入電梯前遭3
名穿戴鴨舌帽、黑口罩及黑衣的男子圍毆,王以公事包抵擋,眼、臉擦傷,歹徒還拿相機
側錄施暴影像後離去。事發地距高雄地檢署不到50公尺,歹徒行徑囂張,令人震驚。
王森榮被毆翌日起,連續3天收到署名「林子彈」的LINE邀玩線上遊戲,恐嚇意味濃厚;
警方獲報後調閱路口監視器,過濾出歹徒搭的計程車,先找到吳姓運將(48歲),排除涉
案。
警方再循線查出歹徒來自中部,先逮捕叫車嫌犯高得勝(52歲,綽號阿狗,台中人,有公
共危險前科),起出寫有「王森榮」名字、律師事務所住址的A4紙張,案情獲重大進展。
高得勝供出是王宏哲(32歲,槍砲前科)和童文賓(36歲,擄人勒贖前科)2人,透過郭
文仁(47歲,偽造文書前科)傳話找他幫忙,才叫車一起南下。
警方查出王宏哲是中部某知名海線大哥的手下,前晚赴南投逮捕王宏哲和童文賓,王供出
是阿忠聯繫他,聲稱有新竹的金主出資40萬元要教訓王森榮,但王宏哲卻拒絕透露阿忠身
分,也否認知悉幕後金主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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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今天,如果真的可以記甚麼,我會選擇不再忘記甚麼。
因為那些是我,有那些,才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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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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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elena
at 2013-03-17T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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