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台中大甲地區 Q100 - 幼教

By Anonymous
at 2010-04-18T20:13
at 2010-04-18T20:13
Table of Contents
身心障礙學生就讀的普通班「得」減少班級人數→法律用字的問題:應/得
應:一定要設立(若你要字面上可以說成是必)
得:可設可不設(可/不可)
舉兩個例子:
◎高雄市就讀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安置與輔導辦法
第十條 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該班人數「應」依下列方式酌減:
一、學前教育階段,普通班每招收一名身心障礙幼兒,以減少該班人數三名至五名為原則
二、其他教育階段,普通班每班至多安置嚴重情緒障礙或自閉症學生一名,「應」酌減該
班人數三名至五名;每安置一名其他身心障礙學生,「應」酌減該班人數一名至三名
。 普通班每班以至多安置身心障礙學生三名為原則。
◎高級中等學校就讀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安置原則及輔導辦法
第八條 學校「應」按身心障礙學生學習發展狀況及學習需要,評估決定安置其就讀普
通班之適當班級,並減少班級人數,其核算方式如下:
一、每班至多安置身心障礙學生三名。
二、每安置身心障礙學生一名,「應」減少該班學生數一名至三名;其屬嚴重情緒障礙、
多重障礙或自閉症學生者,「應」減少該班學生數三名至五名。前項第二款減列人數,應
經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就學生特質及個別需要評估決定之。於辦理轉學招生時,並應
優先控留名額,降低招收學生數。
※ 引述《cobaltblue17 (小魚跺腳)》之銘言:
: Q100
: 現行特殊教育法令中關於身心障礙學生的學校應行措施之敘述,何者正確?
: A有身心障礙學生的學校應設立資源教室
: B有身心障礙學生的學校應設立資源班或特殊班
: C只有安置在特殊班的學生才要撰寫個別化教育計畫
: D身心障礙學生就讀的普通班得減少班級人數
: 答案A
: 但印象中D也是對的吧
: 1個特殊生可減少3個普通生...
: 謝謝回答
--
Tags:
幼教
All Comments

By Carolina Franco
at 2010-04-23T07:26
at 2010-04-23T07:26
Related Posts
96台中大甲地區 Q100

By Bennie
at 2010-04-18T18:56
at 2010-04-18T18:56
請教家長對幼童使用電腦的態度

By Freda
at 2010-04-18T15:03
at 2010-04-18T15:03
關於教師甄試~

By Wallis
at 2010-04-17T16:43
at 2010-04-17T16:43
Vander Ven 范德凡的幼教專業成長理論

By Tom
at 2010-04-16T10:26
at 2010-04-16T10:26
研究所的選擇

By Mia
at 2010-04-15T00:27
at 2010-04-15T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