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RRY 因為解釋有點複雜,所以直接回文到版上
我今天下午打電話去問,崇蘭國小叫我打教育處學管科,
學管科幫我轉特幼科,然後負責的人不在= =
一位在特幼科的好心阿姨幫我研究簡章後跟我回覆,
她說不是他負責,但應該是這樣.....
以下是重點,在報名簡章的第一頁
貳、報名資格:
二、資格條件:
(一)學前普通班:應具有幼稚園合格教師證書尚在有效期間者且已修習特教3學
^^^^^^^^^^^^^^
分之學分證明或經大專院校或政府機關核定辦理特殊教育專業
^^^^^^^^^^^^
知能54小時以上研習證明。
(抱歉,不會套色,以^^^^標示出重點)
所以是要附上幼教學程證明書的影本喔~
我的學校(南大)是後面有附註修習的必要學科學分數及分數
他們要看的是有沒有修特教3學分,
非本科系畢業的老師要附上特殊教育專業知能54小時以上的研習證明
所以提醒大家,要記得去印幼教學程證明書(全名是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證明書)
如果我聽到的解釋版本有錯,也請告知,
謝謝^^
※ 引述《pktarot (幻滅是成長的開始)》之銘言:
: 請問一下:
: 在屏東縣簡章上繳驗資料中有一項有寫說[修習學分證明書],
: 請問本身是幼教系的又拿到教師證了!
: 那沒有這項[修習學分證明書]也沒問題對吧!?
: 感謝各位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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