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問大家
我媽有一個朋友A的兒子B吸毒入勒戒所勒戒
兒子B與同居人C都一起進去勒戒所了
兒子與同居人生了一個小孩D七個月大
姓氏是掛同居人B的姓...父親欄是不祥
同居人C有一另一個兩歲大的孩子E是跟別的男人生的
現在因為B跟C都進勒戒所了
小孩D跟E由社會局送去寄養家庭
現在A在詢問說他想把七個月大的D帶回來自己扶養照顧
可是又礙於不知道該如何提出證明 小孩D是他們家的孫子
同居人C的父親表示不願意照顧兩個孩子..所以都交給社會局處理
A只想照顧D 不想去照顧E
我媽媽打電話來問我這個該怎麼幫助呢?
想請大家幫幫忙
可以給一些建議嗎?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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