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A大火 公僕求重刑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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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蘋果日報頭條, 內容我不轉貼, 大家自己去看, 只是其中一段,
我很有興趣, 不了解內情的我, 看到以後實在不想做主管, 真危險!

2011年 07月06日
【鄧玉瑩、蔡智銘╱台中報導】
......(略)

公務員除張尚義被起訴,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認定,案發時的都發局股長范宏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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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追蹤ALA夜店改善情形,怠忽職守,本月一日將范撤職並停止任用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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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rol avatarCarol2011-07-10
關了一個愚文 還有千千萬萬個愚文
Freda avatarFreda2011-07-10
有公務員在本案中收賄 他的上級被懲處...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1-07-15
以前是上級出包 他的部屬被懲處...
Olga avatarOlga2011-07-18
所謂"撤職"..不就不能再幹公務員..似乎有點慘
Sandy avatarSandy2011-07-18
想幫他寫個慘字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1-07-23
我猜應該是有收不該收的,被發現,用這個理由趕走吧~!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1-07-28
不錯喔 股長以上SAFE~~
Lauren avatarLauren2011-07-31
小小的股長....責任真沉重啊 = =
Thomas avatarThomas2011-08-05
撤職還可以再任阿 哪裡不能當公務員了?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1-08-06
撤職後再考上,年資不知道能不能併...
Lily avatarLily2011-08-09
撤職後不用重考 = = 還是有公務員資格
Freda avatarFreda2011-08-12
一年後就可以再去找機關任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