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 shipper問題 - 國貿工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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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為了這件事情有了點爭吵..

公司是貿易公司, 現在接了另外一家也是貿易公司的單(大陸出貨)
一般我們出貨Shipper都是寫我們或是大陸工廠
現在這家貿易公司要求我們shipper需寫他們公司,
然後使用的是他們指定的貨代, 他們也自行去訂倉出貨
並寫信給我們要求電放

一般Shipper是寫我們的客人(貿易公司)的話,
正本BL在大陸工廠付完local費用之後就會把文件寄給工廠(出貨人)轉給我們
讓我們寄給客人, 這感覺比較沒問題
但是現在則是希望電放

爭執的問題點...
請問我們的客人(貿易公司)是否能夠跳過我們&工廠直接叫貨代放提單給他們或是電放?
貨物的主導權是否在shipper填上他們公司的時候就已經移轉?
實務上貨代真會做這樣的事嗎?


以上煩請船務神人幫忙解答,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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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4-06-07
1.不行 2.沒有 3.實務上不敢,但是貨款早收到了就都隨便
Lily avatarLily2014-06-09
你真正的問題是錢還沒收到,電放待通知是個解決的方法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4-06-10
貨貸都是對方聯繫的 shipper也是對方 貨貸向他請local費
和聽他電放也可能我也遇過講好出貨前付款 但最後對方變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4-06-11
成電放後付款 需要和對方再重新談付款條件 預付方式有
收款才出貨 收款才寄正本 收款才電放 這些先和對方談好
選擇後兩者還要有和貨貸聯繫的主導權 雖然貨貸對方指定
但訂倉 付local簽電放或 寄正本都是你 當然如果講好出貨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4-06-13
後付款 通通對方聯繫也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