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一下各位PM大哥,
如果我一家IC設計公司 比如瑞昱他出了一款DMP(就是解碼晶片)
付費要給codec組織, 對吧?
那麼是否同一家公司另個部門比如網通部門 如果也使用這個codec在另外產品(例如NIC)
上,是否要重新付費?
如果答案是yes, 如何界定需要付費的範圍?我的意思是如果我將兩個部門的產品
一起販售當作一個產品賣出去,這費用要給一次還是兩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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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不要叫她溫柔
第二、不要讓她喝三杯以上,否則她會見人就打。
第三、在咖啡館一定要喝咖啡,不要喝可樂或橙汁。
第四、如果她打你,一定要裝得很痛,如果真的很痛,那要裝得沒事。
第五、在你們認識的第100天,一定要去她班上送她一支玫瑰,她會非常喜歡。
第六、你一定要會擊劍,打壁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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