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warder和船公司 - 國貿工作討論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cosally (reflection)》之銘言:
: 進入國貿領域也一段時間了
: 可是還是一直搞不清楚這兩者的差別在哪
: 就我所隻 forwarder應該是向船公司訂船的是嗎
: 他們的業務性質差在哪裡呢?
: 在公司名稱和工作方面有什麼不同嗎
: 謝謝!

簡單來說,船公司就是自已有船的,自已營運。

這分二種,一種是國內自已的 EX: 萬海. 長榮

另一種是國外在台灣設立的分公司 EX:APL. MAERSK

他們只作自已船有到點的業務。



而 FORWARDER,指的是貨運承攬業者

本身自已並沒有船來營運,是向船公司買SPACE,

在轉賣給一般進出口商,然後賺取其中的差價。

基本上任何航線的業務都能作。

EX: 沛榮. 沛華 . 華岡.超捷...


還有一種叫 AGENT,顧名思義就是國外在台的代理

很多指定貨都要經過他們才能順利出口,而他們本身也幾乎只經營

他們自已代理的航線業務。

EX: 史懷哲.德信.寰雅....


這三種身份的不同,發出來的提單也不同,有時候LC有開特別的條款時

要特別注意,別走錯船了,走錯很麻煩的。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