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Z桃園自由貿易港區交貨 - 國貿工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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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板上各位前輩~

目前我司遇到第一位要求使用FTZ桃園自由貿易港區的交易客戶

簡單說明如下:
我司(A公司) 園區廠家 (交易採FOB台灣)
客戶(B公司) 日本客戶
客戶在台代理forwarder(C公司) 在桃園有一個FTZ倉

原本出貨是A直接給B
現行更為: A-->C(FTZ倉) C等B有出貨需求後再集貨給B

那這樣原本invoice上的Bill to還是打B公司嗎??
但是當初C公司來我司講解FTZ運行方式時, 有提供別家公司的報關單
買受人是C公司! 那這樣不就變成A與C的國內交易嗎??


以上問題 不知道是否有經驗的前輩幫忙回答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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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da avatarIda2012-10-02
Bill to是B公司,ship to是C公司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2-10-03
報單的其他申報事項可以加註A、B、C三者的關係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2-10-03
謝謝樓上解答 :)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