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Examination 看板 #1Ks0g1W0 ]
作者: gunhello (資深動感超人) 站內: Examination
標題: Re: 請問,年資銜接問題
時間: Mon Feb 9 09:16:46 2015
第五條 [令函]
公立學校教育人員及公營事業人員經高等考試、特種考
試之乙等考試及格轉任行政機關人員時,除分別取得其
考試及格等次、類科之任用資格外,其轉任前曾任與轉
任職務性質相近、等級相當之服務成績優良年資,先按
年換算俸級至各該職等本俸最高級,其年終(度)考績
、考成或考核結果如比照合於公務人員考績法第十一條
第一項考績升等之規定者,並得採計取得較高職等之任
用資格。
高等考試或特種考試乙等考試及格人員,於轉任前之服
務年資,依前項規定換算至薦任第九職等滿三年,年終
(度)考績、考成或考核結果如比照合於公務人員考績
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考績升官等之規定且其俸級並經按年
換算至薦任第九職等本俸最高級者,得採認提敘官等,
積餘年資並得依前項規定採計提敘簡任相當職等之任用
資格。
以上是我找到的法令,那這樣是說,年資可以提敘的意思嗎?
煩請知道的人告知我,不勝感激。^^
--
記得要有肩膀,這是男人唯一能公平和他人較量的場所。
--
作者: gunhello (資深動感超人) 站內: Examination
標題: Re: 請問,年資銜接問題
時間: Mon Feb 9 09:16:46 2015
第五條 [令函]
公立學校教育人員及公營事業人員經高等考試、特種考
試之乙等考試及格轉任行政機關人員時,除分別取得其
考試及格等次、類科之任用資格外,其轉任前曾任與轉
任職務性質相近、等級相當之服務成績優良年資,先按
年換算俸級至各該職等本俸最高級,其年終(度)考績
、考成或考核結果如比照合於公務人員考績法第十一條
第一項考績升等之規定者,並得採計取得較高職等之任
用資格。
高等考試或特種考試乙等考試及格人員,於轉任前之服
務年資,依前項規定換算至薦任第九職等滿三年,年終
(度)考績、考成或考核結果如比照合於公務人員考績
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考績升官等之規定且其俸級並經按年
換算至薦任第九職等本俸最高級者,得採認提敘官等,
積餘年資並得依前項規定採計提敘簡任相當職等之任用
資格。
以上是我找到的法令,那這樣是說,年資可以提敘的意思嗎?
煩請知道的人告知我,不勝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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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要有肩膀,這是男人唯一能公平和他人較量的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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