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 遞出補件, 9/11 USCIS 那邊說六十天內會給我回應.
今天下午 9/23, 就收到律師的信說, 收到 approval.
補件這件事也很有意思.
也不知道是律師的問題還是怎麼樣,
是要我提供學歷.工作經驗等相關文件.
可是都已經給了, 所以律師說, 現在是他們要和移民局來談判.
(另外跟我要了三百美金)
anyway, 在生效前拿到, 是好事一件.
可是我好想跳槽喔~ (我真是不滿足的人阿)
本來很嚮往可以常出差, 可是, 現在小孩比較大了, 捨不得了.... :(
是有另一個工作機會, 可是因為我工作經驗不足(我也不是優秀人才),
ex-公司也希望我在新公司待著, 學經驗.
之後(可能一年左右), 再看看我自己願不願意回之前的公司工作.
那工作不用常出差一星期的那種, 所以很想換,
可是, 我先生說最好待一年, 唉.......
我老公的工作也是需要常出差(每次幾乎都是一星期那種),
每三個月中, 約一個月到一個半月要出差是很正常的....
想到如果遇到我們一起出差的話.... 唉唉唉....
that'll be a disaster for our family.
不好意思, 讓我發洩一下, 順便問看看有沒有前輩有類似的狀況.
p.s. 去年H-1B沒抽中, 所以我是在家帶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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