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B 海外資產節稅問題 - 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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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今年拿到 H1B 要到北美工作,
最近在研究一些稅務問題,
想要請教一下我的想法有沒有問題.

由於明年開始應該就要用 RA(resident alien) 身份繳稅,
所以所有海外資產所產生的收益也應該要繳稅.
那我可否趁今年還是 NRA(non-resident alien) 的時侯,
贈與440萬台幣給我的母親(無美國身份的台灣人),
(220萬先贈與我的老婆, 再由我的老婆贈與我的母親)
這樣至少這筆在我母親名下的錢產生的收益應該都不用繳稅.
等到有一天我母親過世了, 再將這筆錢及它所產生的收益由我繼承.
或者有一天我需要用到這筆錢, 再由我的母親每年贈與220萬台幣給我.

想請教這樣的規劃合理嗎?
或者有推薦的會計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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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onnor avatarConnor2013-06-20
這筆錢的利息收入會很高嗎?還好而已吧;而且台灣繳的稅可抵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3-06-20
所以一份所得不會雙重課稅(只會以兩國之較高稅率來繳稅)
Tom avatarTom2013-06-23
我可能會把它匯到中國大陸買中國國債 目前三年期利率5%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3-06-23
所以利息一年約22萬台幣 中國國債在中國應該是免稅的
對台灣而言海外收入不到600萬應該也是免稅的
美國應該是把利息當一般所得課稅 就算邊際稅率30%就好
Iris avatarIris2013-06-26
一年稅額多6.6萬台幣 雖然說多不多
但能合法節稅的話 省一文是一文啊
Noah avatarNoah2013-06-30
單身的AGI在18萬以下的臨界稅率是28%
Noah avatarNoah2013-07-05
28%應該只指聯邦稅吧 住加州的加上加州州稅應該就破30%了
Olive avatarOlive2013-07-07
理論上你這筆資金用借貸的話就還可以免掉將來回贈的問題..
Annie avatarAnnie2013-07-10
不過借據可能要正式一點
Harry avatarHarry2013-07-15
高手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