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1美國報稅問題 - 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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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持有J1,於Oregon

在美國於2011年3月到2011年12月以trainee領取薪資

現在要報稅了!當初每個月有繳給聯邦與州政府稅,目前應該是要報稅領退稅

因為我個收入單純也沒有投資和利息收入,但是有教會奉獻大約是我薪資的15%

所以,我必須要用1040NR報稅,而非1040NR-EZ

這樣我才可以使用itemize

問題1.
我填寫1040NR的 Schedule A itemized Deductions 的奉獻金額直接填寫後,
是否要附上教會核發的收據?

問題2.
在1040NR的 Schedule A itemized Deductions的Line 1州政府與地方稅
這部份我要填什麼呢?是直接填寫W-2上面預先繳交給政府的稅(state income tax)嗎?

但是這樣的問題就來了,我先填寫完federal的1040NR form,我之後再填州政府的報稅
,州政府這邊也會退稅,那也就是說W-2先繳給州政府的稅是多繳的,那我1040NR的
itemized deduction的總額也多寫了!

問題3.

我全部填寫完成後,因為我美國的帳戶已經關掉了,我希望他們寄支票到台灣!
我必須附上什麼文件嗎?看起來1040NR會直接依照我的地址寄給我!
不過,州政府的退稅呢?我沒有看到他的說明!!

問題4.
我必須寄哪些東西回去美國辦理退稅,州政府一份,聯邦政府一份,總共2份嗎?


以上問題,煩請回PO,或用站內信


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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