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幫一間私人飲料店設計logo,
因為原先說要用舊logo修改,所以我收6000,
給三稿,選一稿修兩次,多修一次收500
可是在設計途中,老闆說要改店名,
所以原本的設計就只能廢棄(尚未給老闆看),
後來設計完選定後,logo裡有個小印章說要改,
在老闆一直不滿意情況下,小印章設計了10款(我一直很不好意思跟他要修改費)
後來真的改的太誇張,每天晚上都有新意見,
像是改底色,排版,改大小,很瑣碎一堆,
也不是一次講完,而是改完再說改完再說,
最後原預計2個禮拜結束,拖到快2個月,
終於受不了時,跟他說再修改就要收500…
他才說,抱歉我不知道排版也算修改…
我真的有氣到…
那之前的修改你都當理所當然嗎?
最後還是整個重幫他改完…完稿給他。
可是他又聯絡我,
詢問我修改是否是500?
他想換店名中的一個字…(月亮->月娘)
我現在可以用已經完稿了,不再接受修改,拒絕嗎?還是以道義來說,還是必須要修?
如果真的要幫他改…改一個字算是"修改"嗎?
我覺得只收500很不甘心… 要重新設計新字啊…應該算設計費吧?
謝謝大家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J700F.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