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t工作tax的問題 - 海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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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oshiya (Kill me softly)》之銘言:
: ※ 引述《cchris (cruise specialist agent)》之銘言:
: : 沒有任何不同,exemption是一樣的填法
: : W-4底下有英文說明,教你怎麼填,很簡單,
: : 而且這不是很重要,明年報稅才是重點
: 可否借用這個標題請問一下cchris及各位大大
: 我去年從OPT轉至H-1
: 應該要怎麼報稅才會比較有利呢?
嚴格來說,只有一種報法是合法的
看你要用合法的報法,還是用對你有利,但不一定正確的做法
至於會省多少錢就只有算了才知
未來(可能若干年後)下場會如何,你在不在意,那也只有你能決定
: (1040? 1040NR? CA 540? 540NR?)
最常見的Resident/NR的問題,請詳讀IRS pub 519 (irs.gov)
: 目前手上有兩張paystub, 同一間公司
: 敝公司的做法是把OPT(免FICA)的放在同一張W-2
: H-1(有FICA)放在另一張W-2
: 中間斷掉的時間則為OPT->H-1的grace period
聽起來只有3個月的H1身份 (10月初起)
不能通過presence test,應該單純的使用NR來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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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iver avatarOliver2008-01-17
我當年11月OPT轉H1,次年報稅用1040A,早已過7年追訴期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