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T 三個月un-employment問題 - of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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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好

小弟opt在去年六月多開始
兩個月後開始在一家公司實習
(等於三個月扣打用了兩個月)
最近一家公司給我offer
由於實習已於一月底結束 加上剩下一個月扣打可以到二月底開始工作
我想請教如果現在回台灣三月回來(start date跟公司談三月多)會不會有問題
三個月un-employment period是指一定要“在工作”還是只要有offer就無所謂?
擔心回台灣就回不來了....
問了學校學校答覆實在很慢

想請問有沒有相關經驗的大大可以分享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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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Zanna avatarZanna2016-02-07
不考慮去visa板問?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6-02-07
應該是指要"在工作"
Enid avatarEnid2016-02-11
原來有visa版!好的我去問!謝謝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6-02-12
"要工作"
Leila avatarLeila2016-02-16
打錯,有offer letter但是不能超過90天沒工作就好
Oliver avatarOliver2016-02-18
你是指90天內“有工作嗎”?我詢問OIE的人他們說是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6-02-18
要實際工作。所以我請之前實習公司幫我延長offer了
我剛剛還以為是我自己回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