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五月畢業,在四月初的時候就寄出OPT申請文件
審理速度果然沒甚麼效率,我趕在生效日7/1前收到了
可是我有些同學,非常的三心兩意加拖拖拉拉,
有的人四月底才寄,還有的七月初趕在deadline才寄 @@
問題來了!!!
五月初寄的同學最近收到了,因為他晚寄件,
所以政府核准的生效日延後了,比新的I-20生效日還晚個三禮拜,
他本人說問過ISO,說就以EAD上的生效日為主,
那個樣七月初申請的,不是就有機會找工作找到年底甚至明年一月嗎?
(三個月作業時間+三個月失業期)
如果真是這樣,美國人不只是辦事沒效率,做事更是沒邏輯,
這樣感覺在懲罰做事有計畫的人!! 早寄早到期?!
有人有聽過這樣的情況嗎? 早知道這樣,我也要晚點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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