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最近的小小心得-別再當神風特攻隊 - 消防工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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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恕刪~

在評論這件事情之前

請先記住:救護和救助是要結合的!
請先記住:救護和救助是要結合的!
請先記住:救護和救助是要結合的!

我們是消防隊,三大任務其中兩項,不是各自獨立的

不要成立專救隊就以為可以獨攬全部的救護

也不要以為救助隊可以處理全部的人命救助

再次聲明:救護和救助是要結合的!

CO中毒很顯然的就是需要"排除現場危險因子"和"給予患者適當處置及候送"

1.排除現場危險因子:

除了要排除現場氧氣濃度不足,還要穿待必要之護具

戴NRM進入是未經認可的行為

也就是說假如你戴NRM進入出事了,申誡就來的

官:為什麼不照SOP走?教育不足?

好處是可以快速接近患者

穿戴標準的SCBA是不需要花時間的!

會說這個的代表平常沒在穿戴!根本不花時間

缺點是要等支援

但相形之下安全非常多!

某日劇說過:一命換一命是最笨的救援方式!

至於排除現場氧氣濃度不足就很簡單了

有了SCBA~表示一定有氣瓶到現場

開個氣瓶外加良好的通風~"能做的都做了,濃度降不下來也無法"

最重要的還是個人護具的穿戴和快速將運送出危險區域

2.給予患者適當處置及候送:

這個不用我講了,各位學長的救護技術比小弟好不少

這點就不再著墨

至於被告

如果照著sop來走,至少有個說辭

但沒照著sop來走,連辯解的機會都沒有!

在法庭上,"我覺得"是沒用的!

另外,消防隊的傳承不是一朝一夕造成的

老學長說的一定要聽,救助訓教的一定有他的道理在

當然也不能抹滅創新做法的研發

但,很不幸的

一個強者EMT或強者消防員

手上都沾滿著患者的鮮血~是無數的案例換來的

要創新,就要有失敗及挫折的覺悟~絕不會有兼顧的!

偶然有所感觸,在此發表小小見解,絕無針對任何人

如有冒犯,深感抱歉!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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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Oooo ☆專責打火救助☆ oooO ( ) )│
\ ( ( ) ) ★救護始為天命★ ( ( ) ) / │
\_) ) / 新北市特種搜救隊 \ ( (_/ │
(_/ http://ppt.cc/jfDh \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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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elia avatarDelia2011-02-02
唉 就是有人不把隊員的命當命啊
Lydia avatarLydia2011-02-05
澎湖人好專業!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1-02-08
推杰哥!!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1-02-11
推~法庭上"我覺得"三個字是沒什麼用的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1-02-14
法官只在乎『有』或『沒有』,所以自己考量吧~至少我認為
快速進入,也可以快速搬運患者至安全地方
Annie avatarAnnie2011-02-17
那部日劇是不是 RESCUE~特別高度救助隊 XD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1-02-20
發認真文有錯字整個氣勢就差了,共勉之。
Lydia avatarLydia2011-02-23
我只找到一個...還有錯字嘛?
Mia avatarMia2011-02-26
後送?
Hardy avatarHardy2011-03-01
沒裝備你要怎麼快進快出,有可能快進然後憋氣把人扛出?
Kelly avatarKelly2011-03-04
如果是我這樣做,應該搬動然後不自覺換氣接著倒下:D
Carol avatarCarol2011-03-07
假小假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