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檔案送往上級機關時,被要求抽取其中幾頁?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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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下。
抽掉的資料本來就列在不得閱覽清單上。訴願人是看不到的。

會有疑義是因為
原處分單位認爲復查無理由,但我們認為復查有理由,所以先出了一份更正原處分的復查
報告。
但後來復查委員會還是採用原處分單位的意見,所以我們依據委員會意見出了第二份報告
。現在長官要求的是抽掉我們的報告以及第一次開復查會的紀錄。

想問這樣有責任嗎,因為長官只有口頭要求,沒有白紙黑字寫,事後會不會說是承辦自己
抽掉的,責任掛承辦上。





引述《anabas ()》之銘言:
: 民眾不服機關處分而提起行政救濟,
: 我們是原處分單位,已對民眾回了復查決定。
: 現階段來到訴願,復查資料原卷一般直接送往上級主管機關審酌,現在原卷內的部分內

: 主管口頭要求取出,不要提供。想問這動作會有問題嗎?
: 還是我想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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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21-02-01
你可以在原文補充就好…
Elvira avatarElvira2021-02-05
你寫這麼具體,你老闆應該很快就會找你了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21-02-08
像這種事有很多細節都要考量啦,如果是小事,就聽你主管
Liam avatarLiam2021-02-11
的去做,事後出事反正也死不了人。小事你要跟主管硬幹也
行啊,黑掉而已,又沒差
每個決定都有好有壞,你自己要評估
Elma avatarElma2021-02-15
感謝以上鄉民的提醒
Joseph avatarJoseph2021-02-18
抽掉然後三層決行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