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挖舊文出來問,因為我爬文找不到答案^^"
關於個人所得稅部分
我的問題在於,除基本工資以外,其他收入是否併入計算?
我看宅爸的文是提到,年終獎金可分別計算稅率
不過不太理解是否牽涉到總收入
例如有人身兼多份工作,每份收入都已經扣過稅
是否在年度報稅時,還要根據總收入計算是否要補稅或退稅呢?
因為據我所知,根據大陸的稅法
分開小額報比一起報稅率更低
而且工資所得稅的算法也不同
例如每月發的工資,和勞務報酬計算方式不同
如果按勞務報酬的方式分開幾筆來報,會比月工資扣的稅還要低
我想知道的是
像這樣有多筆收入來源,但都已經有按照各部分規定扣過稅的情況
在年度報稅時,是否還會根據你的總收入多退少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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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嚴經十行品說:「菩薩如是深入法界,教化眾生,而於眾生不生執著;受持諸法,而於
諸法不生執著;雖有言說,而於言說心無所著……菩薩摩訶薩以能如是無所著故,於佛法
中,心無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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