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法官評鑑的投票 - 律師工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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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再強調一點
我覺得有些法律人有個很可愛,也很好的特質
就是自制
當拿到一個權力的時候
想想,我是不是真的有足夠的能力與條件行使這樣的權力
不管律師給法官打成績
還是法官給律師打成績
還是一般民眾給律師法官打成績
或者法學教授給學生打成績
或者學生給法學教授打成績
都應該想想
打成績是個權力,但也是個義務
不管是行使權力或履行義務
自己的條件在哪裡,能力到什麼程度,自己有沒有bias,打成績有沒有一個正當程序
有沒有先讓被打成績的人表示意見,有沒有讓被打成績的人有爭執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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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Kama avatarKama2011-01-23
請問您是律師還是法官?
Noah avatarNoah2011-01-25
我覺得打分數沒什麼不對,至少法官評鑑表我都會很認真去
Olive avatarOlive2011-01-27
看,如果遇到的法官是分數極低的,我也會先有心理準備。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1-01-30
原波光"法律人有自制的特質"這句就很不食人間煙火了
Elvira avatarElvira2011-02-01
推樓上~應該設限為"真正"的法律人...=.=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1-02-03
只會權力傲慢的法律工作者不配稱為真正的法律人
Oliver avatarOliver2011-02-05
那台灣,甚至世界上真正的法律人很少很少
連考試都不一定是真正的法律人出的,這樣要得出真正的法
Lauren avatarLauren2011-02-08
律人,難啊
Adele avatarAdele2011-02-10
法律人可以自治?哈哈哈哈哈
Kumar avatarKumar2011-02-12
原po真的有上過法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