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行政藉法律專長轉法制或廉政的可能性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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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若某個當事人,任職於某機關一般行政職系的某職位,後來有機會
念了法律系的在職專班,取得了法律系的學位,也對機關內的法務工作有了興趣。

當事人此後若想經由(包含詢問到有意願的機關,這個設定前提,假設若有可能實現的話)
相關法律所說的「(法律)專長」要件,而轉換領域跳到其他機關的法制或廉政單位,
不知道可行性大不大呢?

我們知道凡事有所謂「理論」與「實務」角度,那麼請問版上人事領域或資深的網友們
賜教一下這個主題做法在理論上與實務上各自而言,可行性高嗎
(例如,是否在法規上就被擋住實現的可能性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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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Xanthe avatarXanthe2017-06-19
現實及法律均可,看當事人會不會做人做事
Liam avatarLiam2017-06-21
有聽過+1
Sandy avatarSandy2017-06-21
法制還有6千的加給
Yedda avatarYedda2017-06-23
法制學分認定完,要轉法制沒問題,但要轉廉政的話,先看
“依法考試及格人員考試類科適用職系對照表”,看你考試
及格的類科有沒有適用廉政,或等銓敘法制後,等廉政署開
放外補考試才有機會進去,當然,也有因人設事的調任進去
Isla avatarIsla2017-06-25
轉法制,只要銓敘部採認,機關願意用你即可;轉政風,
目前只聽過轉出來,沒聽過可以轉進去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7-06-29
政風不是只能轉一般行政和人事行政?
Bennie avatarBennie2017-07-03
法制可,廉政只接受轉出 沒聽過轉入。比人事 主計還嚴
Yedda avatarYedda2017-07-05
J大,廉政署外補辦過幾次了喔! http://tinyw.in/ksZV
Lydia avatarLydia2017-07-05
轉,都轉,你就是某個當事人吧,我要是年輕20歲一定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