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請問以下為正常的三角貿易方式嗎? 應開何種發票呢?
賣方: A公司,設在台灣
買方: B公司,設於HK
B指定交貨地: C公司,設在台灣
問題: 因為A無實際出口貨品 這樣會計上可以開INVOICE嗎?
如果不行,有什麼方法可以開發票給B呢?
謝謝~
(如果不適用本版 請跟我說 我再自D,謝謝)
--
賣方: A公司,設在台灣
買方: B公司,設於HK
B指定交貨地: C公司,設在台灣
問題: 因為A無實際出口貨品 這樣會計上可以開INVOICE嗎?
如果不行,有什麼方法可以開發票給B呢?
謝謝~
(如果不適用本版 請跟我說 我再自D,謝謝)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