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行文與平行文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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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關是教育部所屬國立學校

應該算教育部的次一級 也就是3級

我們文書組的見解是

發文給教育部 因為式直屬上級 →稱鈞部
(這部分我們有共識)

發文給經濟部、內政部... 算平行機關 →稱貴部


發文給經建會、國科會... 算平行機關 →稱貴會

(我印象中非直屬上級應該稱大部或大會)


發文給國稅局、內政部營建署... 還是平行機關 。→稱貴局、貴署

(這部分我們也有共識)

但是經濟部、國科會&教育部不都是中央2級機關嗎??

怎麼發教育部是上行文 發經濟部、國科會卻變成平行!?

照這個邏輯 我的叔叔伯伯也算我的平輩囉~~




想請教大家

到底是我公文沒學好 還是我們文書組的見解很特別??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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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gatha avatarAgatha2012-02-19
這跟叔叔伯伯沒有關係 只要沒有隸屬關係稱貴都還好
Dora avatarDora2012-02-20
不是本來就這樣???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2-02-24
要稱大雖然比較得宜 但也不一定非稱不可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2-02-28
因為你們不歸它管啊~就像生活中是爸媽管你 而不是叔伯
Annie avatarAnnie2012-02-29
教育部管你們 而不是經濟 國科...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2-03-02
還有專教公文的大官教我們區公所對民政局用 鈞局咧
Annie avatarAnnie2012-03-05
發經濟部等機關 應該算所謂的斜行文 稱貴並無不妥
Lydia avatarLydia2012-03-09
像我單位是4級機關 發給2級機關的文才會用到 大部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2-03-11
少打直屬二級機關XD
Jacky avatarJacky2012-03-14
以新北市為例,區公所歸民政局管轄~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2-03-17
區公所與民政局屬"平行機關" 民政局對區政業務居於"監督"
Lauren avatarLauren2012-03-18
之地位 行文一律稱"貴局" 上大簽係"會簽"民政局 非陳核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2-03-20
區長係承"市長"之命綜理區政 而非民政局長
Joe avatarJoe2012-03-23
推樓上 區公所與民政局是平行的 都是市府的單位或機關
Ursula avatarUrsula2012-03-25
瞭解了~thanks
Kyle avatarKyle2012-03-26
也就是說區公所成半以後到民政局開會可以翹二郎腿了
Ida avatarIda2012-03-29
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是ㄍㄨㄟ\下去就對了..:P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2-03-30
也就是說區長到市府洽公.除了市長.遇到其他人可以翹二郎腿了.
Iris avatarIris2012-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