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是基隆人,今年考上高考,有幸(或不幸?)分發到南部的某區公所
同課室的長官和同事人都很好,但是公所的制度和法規認知倒是挺#*(%*)的
小弟目前正在受訓,今天接獲同為基隆人的同事電話告知
因為該區每年初二都會舉辦廟會活動
而活動承辦人把我們兩個都排進工作人員名單裡頭
根據我同事說法,他去年已經因為同樣的事上簽過了
但是公所主任秘書卻要他初二結束後再回基隆
後來是我們課長帶著他去跟區長溝通,才免於初二回來南部加班
結果今年又發生同樣的情況...
我想請問各位同為公職的前輩,這種情況究竟常不常見
如果有前輩曾面臨相同的情形,或許小弟我可以比較釋懷一點....
不過如果溝通不良或協調破裂,我可能會直接辭職
或是當天再call課長說人潮過多,無法南下加班 (要記曠職就隨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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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課室的長官和同事人都很好,但是公所的制度和法規認知倒是挺#*(%*)的
小弟目前正在受訓,今天接獲同為基隆人的同事電話告知
因為該區每年初二都會舉辦廟會活動
而活動承辦人把我們兩個都排進工作人員名單裡頭
根據我同事說法,他去年已經因為同樣的事上簽過了
但是公所主任秘書卻要他初二結束後再回基隆
後來是我們課長帶著他去跟區長溝通,才免於初二回來南部加班
結果今年又發生同樣的情況...
我想請問各位同為公職的前輩,這種情況究竟常不常見
如果有前輩曾面臨相同的情形,或許小弟我可以比較釋懷一點....
不過如果溝通不良或協調破裂,我可能會直接辭職
或是當天再call課長說人潮過多,無法南下加班 (要記曠職就隨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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