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占缺的休假年資合併計算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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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去年考上關務特考
對於不占缺的休假年資計算有點不瞭解
請教各位前輩我的休假年資如何計算呢?

(一)服兵役一年
(二)國營單位二年 101.09.15~103.09.15
(三)財訓所報到+下關區 103.09.15~至今

我的想法有以下幾種:
1.可直接併入無中斷,今年為14天
2.於104.01.15實務訓練才期滿,今年無任何特休假,明年正常化14天
3.按去年實到比例計算,所以今年是14*3/12,約4天,明年正常化14天
4.不把兵役和國營年資併入,今年是7*3/12,約2天,明年正常化14天
5.由於今年有15天是實務訓練,明年不能按完整一年計入,除了今年沒特休假外,
並且明年是14*11/12,約13天
6.今年有特休假7*3/12,約2天,但明年是14*11/12,約13天

比較讓我混淆的是不占缺的算法跟占缺好像不一樣
尤其是4個月實務訓練的部分有無納入休假年資並且接續點在何處

謝謝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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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acky avatarJacky2015-01-09
5 (同路人淚推)
Eden avatarEden2015-01-12
不過明年應是14天,因為1月合格,明年可算完整12個
Puput avatarPuput2015-01-14
應該是2 (一開始看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