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簽約,直接簽訂單就好? - so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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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就是以前的主管有案子找我,
談完之後我提到要簽約,他也說ok。
但因為我們也認識蠻久了(害我的可能性不高),
他就直說與其簽約,不如直接一個訂單簽下去還比較有效力。
畢竟他是做業務出身,覺得設計也是一種商品買賣,我賣我的設計,他出錢買下。
訂單寄給他,他蓋公司大小章回傳就ok了。
如果有注意事項就加附件或特別註明。
而他會特別要簽約的通常是價碼比較高的案子。


我聽了覺得還蠻有道理的,因為碰過業主很忙都沒時間看合約,
可是簡便的訂單似乎會比較容易看順利簽,而且也有法律效果。


想請問板上各位覺得這樣是否安全?有沒有我沒注意到的盲點?
如果安全的話哪裡會有訂單的格式呢?

謝謝^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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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0-07-27
有很大的盲點,因為合約上不只是買賣關係,而且還有雙
Mason avatarMason2010-08-01
方在合約進行中的溝通模式、時程、著作權與爭議處理方
Rae avatarRae2010-08-04
式等等的內容制訂。一個案子並不代表一個單純的買賣行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0-08-08
為。建議還是訂單與合約一起簽會比較好。(將訂單視為合
約的一部分。)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0-08-11
合約算是一種保障啦..不論對哪一方來說都是
Necoo avatarNecoo2010-08-12
但不可否認的~要簽約會讓某些業主降低一些意願..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0-08-13
這就是需要教育客戶的地方,畢竟客戶也不希望接案者接
了案領了訂金之後跑票或擺爛(這種接案者也有見過)..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0-08-14
所以訂定合約就是一種保障..
Susan avatarSusan2010-08-15
合約內容是雙方必須審視過才能簽約執行的,當然業主也
可以要求修改合約部份內容..這部份就得靠接案者的溝通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0-08-18
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