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買房租房特殊案例分享 - 大陸工作
By Charlie
at 2014-03-20T04:38
at 2014-03-20T04:38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mayangoth (稀飯)》之銘言:
: 有鑒於最近發生荷蘭皇家航空被26導彈擊落
: 到公海去幫忙打撈MH370了
: 所以就想到了最近聽到很多和26房東,仲介還有屋主打交道的故事
: 想寫來分享一下
: 當然我相信大多數的26們都是很耐屎的,這些都只是特案
: 我也絕對不會承認有某個案例的苦主是我自己
: 案例A
: A某日出差幾天後回到租房處,發現家裡頭變成了游泳池
: 樓上屋主裝可憐說是因為小孩玩水水龍頭沒關造成漏水
: 他們自己也損失慘重,希望他們高抬貴手
: 結果房東很爽快的幫A回答說不用賠了
: (當然只要賠房東的損失即可)
A要做的應該是詳細客觀地將損失存證,最好是去做公證
然後直接找房東求償
因為這屬於租賃物有瑕疵或受到損害,且非屬不可抗力
所以應該向房東求償,進一步要求減少租金之類的
: 案例B
: B找了甲仲介幫忙找租房,甲仲介又把B引薦給乙仲介
: 乙仲介幫B找好房子,B也付了仲介費給乙
: 但是甲乙兩仲介之間沒有談好怎麼分錢
: 所以甲仲介就找了一幫小混混抄了家伙到B家裡砸了一堆家具
: 讓B又付了一次仲介費
那要看當初的引薦是怎麼個引薦法
如果是由B直接委託乙,甲只處於B和乙之間的介紹人的話
那麼當初應該就要把甲的介紹費說清楚
如果乙根本就是甲的復代理人的話,B其實根本只要給甲仲介費即可,甲乙自行拆賬
: 案例C
: C買房交屋時,前屋主留了些東西,約定隔幾天來搬走
: 結果C也沒換鎖,屋主找來的搬家工也沒通知前屋主跟C
: 就直接來搬,也順手搬走了C放進去的東西
: 報警後也很爽快的吃到河蟹大餐一份
前屋主或搬家工的刑事責任就不說了
C自己其實不能說完全沒有責任(這裡指的是預防風險的責任)
1.交房事務處理得不夠乾脆
2.和前屋主關於取物的約定可能不夠詳細
3.居然沒有換鎖!
4.報案技巧不夠好
: 案例D
: D買房前沒自己跑派出所清查房屋內戶口是否已清空
: 住進去以後才發現多了神秘房客一位
: 付錢也請不走,報警上法院都無效
: 因為法院判贏了也不會強制執行
: 只能出個夠讓人家再買一間房的錢才能請走人家
: 不然就是等人家先走一步吧
這個只能怪D了
應該將將戶口清空作為房屋買賣合同的生效要件
事前應該請教法律顧問的
: 案例E
: E買房前,和仲介"口頭"約定了1%的仲介費
: 結果頭期款付了,仲介費也付了,貸款辦到一半
: 仲介不幹了
: 要求再給1%仲介費否則不辦事
1.仲介費的收取依據是居間合同,通常要白紙黑字為宜
2.貸款的環節其實應該不需要房屋中介了吧?
: 以上案例除了運氣不好
: 還有很多因素都是當事人自己犯的低級錯誤
: 但是希望大家都能小心一點
: 畢竟,TIC
: This is Chin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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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起行囊遠赴大陸工作,初來乍到如何是好?遇到法律問題咋辦?還有啥該注意的?
上海第一財經廣播 浦江之聲電臺(AM1422) 《台商家園》節目 《談情說案》板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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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也可以下載手機APP“TuneIn Radio”, 即可通過內建的浦江之聲電臺位置來收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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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鑒於最近發生荷蘭皇家航空被26導彈擊落
: 到公海去幫忙打撈MH370了
: 所以就想到了最近聽到很多和26房東,仲介還有屋主打交道的故事
: 想寫來分享一下
: 當然我相信大多數的26們都是很耐屎的,這些都只是特案
: 我也絕對不會承認有某個案例的苦主是我自己
: 案例A
: A某日出差幾天後回到租房處,發現家裡頭變成了游泳池
: 樓上屋主裝可憐說是因為小孩玩水水龍頭沒關造成漏水
: 他們自己也損失慘重,希望他們高抬貴手
: 結果房東很爽快的幫A回答說不用賠了
: (當然只要賠房東的損失即可)
A要做的應該是詳細客觀地將損失存證,最好是去做公證
然後直接找房東求償
因為這屬於租賃物有瑕疵或受到損害,且非屬不可抗力
所以應該向房東求償,進一步要求減少租金之類的
: 案例B
: B找了甲仲介幫忙找租房,甲仲介又把B引薦給乙仲介
: 乙仲介幫B找好房子,B也付了仲介費給乙
: 但是甲乙兩仲介之間沒有談好怎麼分錢
: 所以甲仲介就找了一幫小混混抄了家伙到B家裡砸了一堆家具
: 讓B又付了一次仲介費
那要看當初的引薦是怎麼個引薦法
如果是由B直接委託乙,甲只處於B和乙之間的介紹人的話
那麼當初應該就要把甲的介紹費說清楚
如果乙根本就是甲的復代理人的話,B其實根本只要給甲仲介費即可,甲乙自行拆賬
: 案例C
: C買房交屋時,前屋主留了些東西,約定隔幾天來搬走
: 結果C也沒換鎖,屋主找來的搬家工也沒通知前屋主跟C
: 就直接來搬,也順手搬走了C放進去的東西
: 報警後也很爽快的吃到河蟹大餐一份
前屋主或搬家工的刑事責任就不說了
C自己其實不能說完全沒有責任(這裡指的是預防風險的責任)
1.交房事務處理得不夠乾脆
2.和前屋主關於取物的約定可能不夠詳細
3.居然沒有換鎖!
4.報案技巧不夠好
: 案例D
: D買房前沒自己跑派出所清查房屋內戶口是否已清空
: 住進去以後才發現多了神秘房客一位
: 付錢也請不走,報警上法院都無效
: 因為法院判贏了也不會強制執行
: 只能出個夠讓人家再買一間房的錢才能請走人家
: 不然就是等人家先走一步吧
這個只能怪D了
應該將將戶口清空作為房屋買賣合同的生效要件
事前應該請教法律顧問的
: 案例E
: E買房前,和仲介"口頭"約定了1%的仲介費
: 結果頭期款付了,仲介費也付了,貸款辦到一半
: 仲介不幹了
: 要求再給1%仲介費否則不辦事
1.仲介費的收取依據是居間合同,通常要白紙黑字為宜
2.貸款的環節其實應該不需要房屋中介了吧?
: 以上案例除了運氣不好
: 還有很多因素都是當事人自己犯的低級錯誤
: 但是希望大家都能小心一點
: 畢竟,T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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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essica
at 2014-03-21T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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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ndice
at 2014-03-23T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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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dele
at 2014-03-27T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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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Quanna
at 2014-03-29T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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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Ula
at 2014-03-29T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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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Frederica
at 2014-04-01T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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