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進好.
有一個會計/法律問題想要請教各位先進...
(我知道這個問題專業性相當的強, 我也已經去找律師和會計師, 只是剛好在念會計師的
書, 發現這個實務問題應該蠻具可討論性, 所以在此也想請教各位的高見. )
我所服務的企業有很多公司, 其中有一個公司的組織型態是中外合作經營企業.
(以下簡稱A公司. 另外, 個人真的很討厭中外合作企業 - 這會是另一段故事. )
現在有另一家中方股份有限公司 (非A公司的中方合作方) 想購併該中外合作A公司
的 "股權" , 第一步想先收購A公司的 51%, 最後會收購到 100%.
我的問題是: 根據原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1997】外經貿法發
第267號《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的若干規定》定義, A公司發生股權變更, 然而,
在給定原A公司為中外合作企業, 如果外方投資者轉讓"持股" 51% 給中方股份有限公司,
這個時候, A公司是中外合作經營企業還是中外合資經營企業?
我的想法是:
1. 如果中方股份有限公司是收購A公司境外母公司的 51% 股權, 這個情況下, 雖然
外方投資者的股權發生變動, 但是外方投資者仍為中外合作企業的外方投資者,
所以A公司仍應為中外合作企業. (即中方股份有限公司藉由境外母公司間接持有A公司
51% 股權. 中方股份有限公司編製合併報表時, A公司為中方股份有限公司的孫公司) .
2. 如果中方股份有限公司是收購A公司的 51% 股權, 這個情況下, A公司存在中方合作者,
外方合作者, 中方投資者, 所以A公司現在是中外合作經營企業還是中外合資企業?
因為現在中方股份有限公司比較傾向收購A公司的 51% 股權 (因為他們還準備要上市) ,
所以這個問題變得有點麻煩...
以上, 請教各位先進高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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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會計/法律問題想要請教各位先進...
(我知道這個問題專業性相當的強, 我也已經去找律師和會計師, 只是剛好在念會計師的
書, 發現這個實務問題應該蠻具可討論性, 所以在此也想請教各位的高見. )
我所服務的企業有很多公司, 其中有一個公司的組織型態是中外合作經營企業.
(以下簡稱A公司. 另外, 個人真的很討厭中外合作企業 - 這會是另一段故事. )
現在有另一家中方股份有限公司 (非A公司的中方合作方) 想購併該中外合作A公司
的 "股權" , 第一步想先收購A公司的 51%, 最後會收購到 100%.
我的問題是: 根據原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1997】外經貿法發
第267號《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的若干規定》定義, A公司發生股權變更, 然而,
在給定原A公司為中外合作企業, 如果外方投資者轉讓"持股" 51% 給中方股份有限公司,
這個時候, A公司是中外合作經營企業還是中外合資經營企業?
我的想法是:
1. 如果中方股份有限公司是收購A公司境外母公司的 51% 股權, 這個情況下, 雖然
外方投資者的股權發生變動, 但是外方投資者仍為中外合作企業的外方投資者,
所以A公司仍應為中外合作企業. (即中方股份有限公司藉由境外母公司間接持有A公司
51% 股權. 中方股份有限公司編製合併報表時, A公司為中方股份有限公司的孫公司) .
2. 如果中方股份有限公司是收購A公司的 51% 股權, 這個情況下, A公司存在中方合作者,
外方合作者, 中方投資者, 所以A公司現在是中外合作經營企業還是中外合資企業?
因為現在中方股份有限公司比較傾向收購A公司的 51% 股權 (因為他們還準備要上市) ,
所以這個問題變得有點麻煩...
以上, 請教各位先進高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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