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請問版上先進..
去年高考增額會計分發至今..已經在目前機關待了近一年
工作內容以及同事都很好..主管也很栽培
只是本身是中部人..還是一直很希望可以請調回台中
雖然一年四個月綁約時間未滿..
但似乎可以在原主管機關範圍內申請更換機關
比方說主管機關是財政部的話...
應該可以在未滿一年內申請轉換財政部所屬單位
ex:南區國稅局轉換到台中稅捐稽徵處....
想請教的是...不知道得在缺額釋放出來的時候才能提出申請
或者是先行申請卡位?(有人這麼跟我說)
如果想先行申請...應該如何向主管機關的會計單位提出申請呢?
還請有經驗的先進給予點建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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