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機關首長, 本來就有裁量權 ,行政管理上一定要給 ===>
如果甄審委員提第一名, 首長就一定要勾
那會變成一種很扭曲的狀況, 那就是, 副座(甄審委員主席通常是副座)的權力凌駕
首長... 那才叫怪
(2) 另外,你擔心如此一來, 是不是變成任用私人一節?
我認為你沒把我國的人事制度搞清楚所致,
這個制度上早就有防止的設計了,
雖然, 技佐升成技士 ====> 不過就是假技士罷了
他本俸還是領技佐的錢 ======> 要真正升成技士
還是要等年資夠了, 升等考過了才是
ps: 有停年+升等考(or升等訓)把關,
其實機關首長的人事權已經(可以說幾乎沒有人事權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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