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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之待遇、加給係依"公務人員俸給法"規定,其中並無配住宿舍或提供房屋津貼
之規定,因此,配住宿舍僅扣繳低額之房屋津貼,形同對配住者之額外津貼......
(字太多省略)
綜上,公務人員住宿舍本於法無據,且房租津貼扣繳及管理費標準,均悖離一般市場
行情,.....為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爰要求行政院應參酌宿舍座落區位、面積及市
場行情,於104年訂定宿舍使用之收費相關規範,送立法院備查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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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行政院已將此項工作分工給財政部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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