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先進
某甲職前曾任志願役,有4年年資(中斷),
104年3月31於本機關報到,104年7月30日訓練期滿成績及格,
則某甲105年休假計算應為:
1、 7日 * 6/12
2、 14日 * 6/12
3、 14日
問了幾位同仁,看法不一,
煩請各位先進指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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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甲職前曾任志願役,有4年年資(中斷),
104年3月31於本機關報到,104年7月30日訓練期滿成績及格,
則某甲105年休假計算應為:
1、 7日 * 6/12
2、 14日 * 6/12
3、 14日
問了幾位同仁,看法不一,
煩請各位先進指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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