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個網路發聲懶人包?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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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討論的很熱烈,但大家應該也都知道
在ptt討論的再熱烈,恐怕也不會有什麼實質效益
網路寄信應該是大家最願意順手做的發聲方法
(有版友提議週末去遊行的點子其實也很好)

我也看到好像有版友已經寄信給了所有立委諸公or總統or其他
不知道是不是已經有行動的版友
可否分享一下信件的內容和那一大串收件者名單,做成懶人包
讓大家可以方便的複製貼上後
就可以寄給所有的立委諸公和總統
甚至轉寄給不會上ptt和會用email的同仁們,請大家一起集氣幫忙
否則應該沒多少人會願意自己蒐集這麼多email list

還有也建議版主將這個懶人包(若有的話)置底&放在進版畫面

我想大家講的內容大方向應該都不會差太多
現在至少要讓這些高官們知道我們的民氣的強烈程度
而強烈的程度最簡單的反應方法就是用數量來反應

只是要辛苦立委諸公們的助理、立法院和總統府的承辦人了
請這些同仁們務必將我們的心聲反應上去,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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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0-03-06
何必為難同仁 大家都知道 所謂信箱
只是受發文要分文的另一個管道
Andy avatarAndy2010-03-10
這次再不發聲,將來棺中會說成效不錯嘛
再提案改成五啪丙等,可以淘汰更多不適任人員
Hedda avatarHedda2010-03-11
但文的陳核層級可以勾選到最高首長呀~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0-03-14
且數量夠多,同仁雖累,但才有理由把重大
民意反應給長官知道
Delia avatarDelia2010-03-14
然後部份公務員就像溫水煮青蛙一樣煮死了
Iris avatarIris2010-03-16
坎信是很容易地 寄實體信比較實在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0-03-20
首長信箱的每封email都是一件公文耶
至少中央單位都是這樣~ 哪能砍信呀?
但寄實體信也是可以啦~~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0-03-22
狠一點的,優甲降至50%,乙升至40%,
Xanthe avatarXanthe2010-03-27
同仁接到這種不見得會不高興喔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0-03-27
丙升至8%,還有2%是丁,可能不夠狠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0-03-30
寄給總統府,搞不好承辦人也在板上,到
Oscar avatarOscar2010-03-31
此法一過,以後丙要多少%都有
Eden avatarEden2010-03-31
時他就有得累了XD,寄給立委比較好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0-04-01
而且電子陳情都要三天回覆 這到底是整到
誰 已所不欲 無施於人
Tracy avatarTracy2010-04-04
陳情案寫的痛苦 改的機車 都是承辦人的
Tracy avatarTracy2010-04-05
我已經開始有寄一些了,我覺得也不要一
版本套著寄給每個人,至少針對政黨修改
一下論述理論基礎,雖然他們或許不會看
Ina avatarIna2010-04-09
難道為了也是有關自己的權益, 辛苦一陣子
有這麼痛苦嗎? 真搞不懂ㄝ~
Tom avatarTom2010-04-12
,但至少有一個認真看時比較能說服人,
而且越多人寄,越多不同MAIL來源和主旨
,效果應該會比較好
Megan avatarMegan2010-04-13
寫陳情案大家只會想快點結 根本不會想
是什麼問題吧…
Eartha avatarEartha2010-04-18
樓上的心態.....難怪公務員會被大家罵
Tracy avatarTracy2010-04-22
我只能說 信箱有用 早就該發生效果了
Oliver avatarOliver2010-04-24
寄到記者比較快 搞不好他們很缺稿
Lauren avatarLauren2010-04-27
還有 我不是管信箱 我只是看到管信箱
的都是這個樣子
Megan avatarMegan2010-04-28
各位大哥,電郵不用掛文號吧?這會比一人
Tracy avatarTracy2010-04-30
一信發文給總統府請他函覆有用嗎?雖然也
只會回罐頭信件。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0-05-04
電郵會掛文號 電郵不用錢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0-05-06
而且承辦人負擔不會太大
Poppy avatarPoppy2010-05-10
專門申請一個BLOG或者架網頁集中這些文章呢?
Iris avatarIris2010-05-15
http://www.npf.org.tw/post/1/7138 像這文
章 也代表其他機構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