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和補訓分發問題~^^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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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Franklin
at 2017-09-27T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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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版友、前輩們好:
昨日有po文詢問問題,同時也有再次函詢保訓會,稍早獲會回覆。因小弟認為這情報很值
得分享,所以請容許在此另外以發文方式自問自答,也方便日後有同樣疑惑的版友可以作
為參考(但還是請注意保訓會的認定有無變動,再次確認以維自身權益)。
ps:倘若認為不宜另外發文,還請告知,謝謝。

先說結論,以進修碩士為由辦理保留,是以實際離校日起算,而非畢業證書上所載日期。

參照回函所載(節錄)
「您應105年(編:自行遮隱)類科錄取,前以進修碩士事由,經本會核准保留受訓資格,
於本(106)年8月21日取得畢業證書並完成離校手續,惟該證書所載畢業時點為106年6月
。有關所詢申請補訓起算時點之認定(按:即保留受訓資格原因消滅之認定)疑義,本會同
意從寬認定,您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如離校證明)於保留原因消滅(實際離校日)後3
個月內,向本會申請補訓。」





各位版友、前輩們好:
最近也面臨申請補訓時點的問題,有挖出曾經po過的文章閱覽,這篇文章是直接打到我的
問題核心。

主要是說,前以進修碩士為由辦理保留,嗣後於八月底取得畢業證書,則申請補訓的時點
從何起算?

1、是以證書上的六月(未押日期)起算三個月,最遲應於九月底申請;

2、亦或以實際離校日,以我為例是八月底起算,最遲應於十一月底申請。

上面答覆各有版友所採,尤其是第1說,是有版友電詢過的答覆。

小弟我也有信件詢問過,得到的回覆如下(節取):

依您來信所述,您應105(編:自行遮隱)錄取,前以進修碩士事由,經本
會核准保留受訓資格,並預計於本(106)年8月中完成離校手續。有關所詢以進修碩士事由
申請保留受訓資格原因消滅認定疑義,本會係以申請補訓人員所檢具之證明文件(按:畢
業證書)認定之,倘未能於取得畢業證書前辦理離校者,亦得檢具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離
校證明)於保留原因消滅後3個月內,向本會申請補訓。

其實我覺得沒有很明暸我的問題,尤其是後段講的是「未能於取得畢業證書前,即辦離校
」,這比較像是休學或退學的情況。

若我申請時,不附上畢業證書,而逕以註冊組所發的取得畢業證書之實際日期的單子(上
面未載今年六月),則保訓會不曉得會以哪個時點認定。

不曉得有沒有版友有類似的經驗,又或者是遲至九月底後才提申請,獲保訓會核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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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公職

All Comments

Connor avatar
By Connor
at 2017-09-30T19:11
寫信給保訓會再問詳細吧

簽章到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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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oris
at 2017-09-27T09:19
所謂簽章到底是 1.簽名或蓋章 2.簽名和蓋章 3.看主辦人心情 我想是3吧 - ...

公職真的很好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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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ake
at 2017-09-27T09:12
公職經歷三年,從入公職第一年開始因為適應不良,開始看身心科 原以為是自己不適應原單位的人事物,想再給自己一次機會 商調至另一個同性質不同單位,期間仍持續在就醫 新單位工作氣氛佳、同事像家人, 就是業務量較大,但我也盡量每天準時上下班, 但自己可能太有責任感還有正義感了,公家機關有些潛規則 看不習慣 ...

審計部各廳情況 希望大家幫幫忙

Susan avatar
By Susan
at 2017-09-26T23:44
各位版友本人有幸在今年考上財務審計類組,也瞭解板上的版友皆十分熱心專業, 小弟也是第一次在此版發文(剛登入滿兩百哈哈),如有違反相關規定或不盡注意之處 請告知小弟一定立即更正 以下有些問題想請教各位曾在審計部 或現任審計部的同仁 能夠傾囊回答 1.審計部各聽加班情形? 2.審計部各廳出差是全省跑?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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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gat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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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onna
at 2017-09-26T14:31
公務員加薪3% 北市初估人事費增20億元 2017-09-26 13:32 〔記者鍾泓良/台北報導〕中央日前宣布公務人員加薪3%,議員林國成詢問主計處北市府要 從哪裡找錢,主計處長梁秀菊表示,行政院還沒有正式行文過來,而市府估算增加的預算約 20億元,目前方案為公務單位部分可以先看有沒有人事費剩餘去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