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齡球館大火案 6消防員2公務員涉「放水 - 消防工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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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529

新聞出處:(連結或是xx報xx版)

豬油~~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新屋保齡球館今年1月21日清晨發生大火,奪走6名勇消
性命,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偵結依圖利罪嫌起訴6名消防員及65歲新屋區公所技士鄭紹春、
40歲市府工務局拆除課約雇人員張嘉隆;保齡球館42歲負責人劉得斌則被依違反消防法、
消防安全設備檢查不實等罪嫌起訴。

起訴的6名消防人員分別為吳尚城、謝建勝、林文智、莊翔智、彭安宗、賴俊鋐,吳尚城
在99年到103年7月間擔任新屋分隊分隊長,現為永安分隊分隊長,謝建勝為新屋分隊小隊
長。

起訴指出,依據消防法第8條規定,劉男每半年須委託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實施檢
修消防安全設備,並將結果報請新屋消防分隊備查、複查,吳尚城等6人明知「安檢報告
」中指出多處消防設備有明顯缺失,複檢時也不見業者改善卻「放水」,時任分隊長的吳
尚城甚至曾指示林姓隊員:「檢查時不要再如實登載!」謝建勝也曾要林姓隊員「放水」


起訴指出,鄭紹春在查報違建部分,保齡球館明明屬於「A3」類,有優先拆除的必要性,
卻擅自登載為「B」類,送到工務局拆除課審查時,張嘉隆明知登載有誤,卻只將B涂改為
A7,同為情節較輕的違建。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332678
(內容請費心排版一下方便閱讀)

喔喔~違反消防法第六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一律開單就是惹~

不接受關說~~>.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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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auren avatarLauren2015-06-01
隊員還真衰,不得不接受長官指示,還要被起訴
Eden avatarEden2015-06-03
...這位分隊長 印象中應該是當時現場指揮官之一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5-06-06
這位分隊長印象中 還哭著說沒讓隊員平安回來是他的錯
現在看來真噁心
Kyle avatarKyle2015-06-08
是哭東窗事發跑不掉吧 那種情形下派人那把他們當人嗎
當下應該只想到怎麼拿這些隊員的命去豪賭一把
Ida avatarIda2015-06-11
整個大言不慚啊 人搞出來的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5-06-13
真的 要自保...關說埋下這些地雷般的違建未來害到誰
Yuri avatarYuri2015-06-16
都不知道 消防不容許出錯 一時錯誤沒舉報造成終身遺憾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5-06-18
這種接受關說然後每一場火災抱著僥倖心態在躲的人真的很沒
良心
Faithe avatarFaithe2015-06-21
出人命害到無辜的人想到就很氣
Queena avatarQueena2015-06-24
是說有良心就不會接受關說了
Daniel avatarDaniel2015-06-26
to 1F 還是有人選擇不接受,只是通常都被調職。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5-06-29
調職總比法辦好,我寧願被調職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5-07-01
小弟就是這樣寧願辭職…轉考去國營事業混口飯吃…
Hedwig avatarHedwig2015-07-04
當年的血淚…午夜夢迴還會令小弟驚醒…囧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5-07-06
開了單,還沒回到分隊,分隊就接一堆神秘電話了。
Harry avatarHarry2015-07-09
我老公在兩個不同單位待過,兩度被當選區的國民黨議
員關切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