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值夜條文修正 - 公職Daph Bay · 2016-10-06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https://goo.gl/vKRvsL 各為先進大家好 許多部門都有值夜工作情形,但法律上對於值夜的員工沒有正式的條文保障. 希望能夠藉此連署平台讓政府正視此問題,感謝大家. -- 公職All CommentsEmma2016-10-10我覺得私部門的值夜人員確實很辛苦 權益也常常沒受到保護Irma2016-10-13但同樣的狀況放到公部門 可能就不見得也是這樣(攤手)Anonymous2016-10-15原po想要的是什麼保障?Ida2016-10-18你裡面的條文用詞是勞工,但公務人員應該不適用Anonymous2016-10-21公務人員執夜更會被凹Elma2016-10-21對於常態性夜班同仁的適用建議,連署平台上已有詳細意Tristan Cohan2016-10-24見, 但部份用語、邏輯可能不是很好,還有待各位指教:]Connor2016-10-26喔, 末學文中所指對象非特定勞工或公務員,純指"勞方"Adele2016-10-27公務員按現行法律並非勞方Aaliyah2016-10-31公務員目前法制胬非勞工Odelette2016-11-03日前新聞有看到南投縣府約聘人員也受值夜所苦Joseph2016-11-05https://goo.gl/oP1pHfLucy2016-11-09完全跟公務員無關的提案Related Posts已核准休假卻變成曠職?!請問辭職問題金融保險類科健保局國旅卡刷卡問題調查局電子科學組106年缺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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