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跑?翻臉!聯盟召集人遭刪臉書管理資格 - 公職
By Leila
at 2017-02-16T11:08
at 2017-02-16T11:08
Table of Contents
※ [本文轉錄自 Teacher 看板 #1OfHKcb_ ]
作者: monbulichou (小風) 看板: Teacher
標題: [分享]偷跑?翻臉!聯盟召集人遭刪臉書管理資格
時間: Thu Feb 16 10:57:39 2017
https://www.facebook.com/milklyp/posts/1374837062586850
【偷跑?翻臉!】監督聯盟召集人【黃耀南】執行聯盟決議,竟遭公務員系統人員刪除臉
書管理員資格!
●文:劉亞平(監督聯盟副召集人、全教產秘書長)
軍公教應該團結,所以我們教師系統建議軍公教一起募款打官司,但是因為公務員系統【
李來希】的反對破局,誰才是破壞團結的人?
年金之戰,應先打政治戰,最後才是司法戰,軍人系統剛在動員八百壯士抗爭,公務員系
統的【李來希】直接搶先募款打官司,政治戰還要不要打?
【李來希】搶先募款,抵制軍公教聯合募款和訴訟,還違反聯盟決議在聯盟FB及各縣市
LINE群組張貼捐款帳號,衍生其他軍人和教師的困擾,這樣可以嗎?
監督聯盟召集人【黃耀南】因為公務員系統違反決議,針對聯盟臉書和群組出現全國公務
員協會募款訊息提出說明,竟然遭到公務員踢出臉書管理員資格,連軍系負責人【胡竹笙
】也被刪除臉書管理員資格!
【李來希】的公務員系統,屢次不遵守聯盟決議,現在竟公然違反聯盟決議,逕將【胡竹
笙】、【黃耀南】、【劉亞平】在監督聯盟臉書的資格拔除,公務員系統可以這樣蠻幹嗎
?
最後,【李來希】的公務員系統「熱衷」於募款,對外募集超過幾百萬元,【李來希】的
全國公務人員協會是否應該對外公告所有收入和支出,以昭公信!
==============================================================================
●監督聯盟召集人黃耀南針對聯盟臉書和群組出現全國公務員協會募款訊息的說明:
針對捐款一事,再次公告106年1月8日監督年金改革行動聯盟第六次決策小組會議紀錄
時間:106年1月7日(週六)上午10時至10時50分
地點:風尚人文咖啡館(台中市南區忠明南路1118-6號)
主席:黃耀南(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記錄:羅秋美(臺灣公路工會秘書長)
壹、主席報告:(略)
貳、報告事項:(略)
參、討論事項:
案由二:有關聯盟捐款帳戶及相關事項,提請討論。
決 議:確定除原捐款帳戶(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外,各團體不得在聯盟FB及各縣市
LINE群組張貼捐款帳號,以免屢次造成困擾。
肆、散會(10時50分。)
--
作者: monbulichou (小風) 看板: Teacher
標題: [分享]偷跑?翻臉!聯盟召集人遭刪臉書管理資格
時間: Thu Feb 16 10:57:39 2017
https://www.facebook.com/milklyp/posts/1374837062586850
【偷跑?翻臉!】監督聯盟召集人【黃耀南】執行聯盟決議,竟遭公務員系統人員刪除臉
書管理員資格!
●文:劉亞平(監督聯盟副召集人、全教產秘書長)
軍公教應該團結,所以我們教師系統建議軍公教一起募款打官司,但是因為公務員系統【
李來希】的反對破局,誰才是破壞團結的人?
年金之戰,應先打政治戰,最後才是司法戰,軍人系統剛在動員八百壯士抗爭,公務員系
統的【李來希】直接搶先募款打官司,政治戰還要不要打?
【李來希】搶先募款,抵制軍公教聯合募款和訴訟,還違反聯盟決議在聯盟FB及各縣市
LINE群組張貼捐款帳號,衍生其他軍人和教師的困擾,這樣可以嗎?
監督聯盟召集人【黃耀南】因為公務員系統違反決議,針對聯盟臉書和群組出現全國公務
員協會募款訊息提出說明,竟然遭到公務員踢出臉書管理員資格,連軍系負責人【胡竹笙
】也被刪除臉書管理員資格!
【李來希】的公務員系統,屢次不遵守聯盟決議,現在竟公然違反聯盟決議,逕將【胡竹
笙】、【黃耀南】、【劉亞平】在監督聯盟臉書的資格拔除,公務員系統可以這樣蠻幹嗎
?
最後,【李來希】的公務員系統「熱衷」於募款,對外募集超過幾百萬元,【李來希】的
全國公務人員協會是否應該對外公告所有收入和支出,以昭公信!
==============================================================================
●監督聯盟召集人黃耀南針對聯盟臉書和群組出現全國公務員協會募款訊息的說明:
針對捐款一事,再次公告106年1月8日監督年金改革行動聯盟第六次決策小組會議紀錄
時間:106年1月7日(週六)上午10時至10時50分
地點:風尚人文咖啡館(台中市南區忠明南路1118-6號)
主席:黃耀南(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記錄:羅秋美(臺灣公路工會秘書長)
壹、主席報告:(略)
貳、報告事項:(略)
參、討論事項:
案由二:有關聯盟捐款帳戶及相關事項,提請討論。
決 議:確定除原捐款帳戶(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外,各團體不得在聯盟FB及各縣市
LINE群組張貼捐款帳號,以免屢次造成困擾。
肆、散會(10時50分。)
--
Tags:
公職
All Comments
By Oscar
at 2017-02-17T14:32
at 2017-02-17T14:32
By Elma
at 2017-02-18T18:51
at 2017-02-18T18:51
By Callum
at 2017-02-20T20:33
at 2017-02-20T20:33
Related Posts
國民旅遊如果刷團體旅遊超過8000
By Christine
at 2017-02-15T16:16
at 2017-02-15T16:16
遊覽車33死 公務員想到國旅卡頭皮就發麻
By Olive
at 2017-02-15T16:02
at 2017-02-15T16:02
國旅卡之於法院-司法院回文
By Edward Lewis
at 2017-02-15T10:38
at 2017-02-15T10:38
國五車禍
By James
at 2017-02-15T10:29
at 2017-02-15T10:29
台文館府城講壇2/25林生祥談「圍庄二三事
By Lydia
at 2017-02-15T09:40
at 2017-02-15T0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