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新制 特休沒用完 強制折現
僱主違法 罰則提高到100萬
2016年12月31日
【唐鎮宇╱台北報導】明天2017年元旦起有多項攸關勞工權益重大政策將實施,其中《勞
基法》修法關於特休假規定的條文元旦起實施,適用《勞基法》的857萬名勞工,特休假
天數不僅將增加,且年度終結時不論理由,只要勞工有未休完的假,僱主就必須折算日薪
給勞工,違法罰則提高為100萬元;但明起勞工國定假日也減少7天。
我國1931年實施《工廠法》制定勞工特休假規定,後來1984年實施《勞基法》至今,86年
來勞工的特休假天數和規定從未變更。此次新法首次增加勞工特休假天數,其中原本年資
滿1年的勞工才享有特休,改成滿半年就享有3天特休假,之後勞工的特休假天數依年資不
同,增加0到4天不等。
每天折約1291元
另一項重要規定是未休完特休假須強制折現。勞動部官員說,過去函釋認為若特休假未休
完是不可歸咎於僱主因素,僱主可不用折現;但元旦起實施的新法,只要年度終結時,勞
工帳上有未休完特休假,僱主就要換成日薪。依主計總處調查去年受僱勞工平均經常性薪
資3萬8716元估算,每有一天未休完特休假,僱主平均要折1291元給勞工。
撥1955檢舉僱主
勞動部官員說,特休假的「年資」不是以曆年制(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計算,而是以
勞工到職日為計算基準。例如某勞工在今年12月1日到職,則他在明年6月1日起當天就享
有3天特休假;若明年11月30日時他的3天特休假未休完,僱主須當天折算3天日薪發給。
明年12月1日起因年資已滿1年,當天起又可獲7天特休假,以此類推。
至於特休假能否遞延,勞動部官員說,若特休假是今年所產生,依法要在明年度結算,依
法就須折成日薪,勞資雙方無法合意遞延。舉例來說,在今年6月1日年資滿1年的勞工,
今年6月起有7天特休假,將在明年5月30日屆滿,到時若未休完就必須折現,不可再遞延
。但若特休假是去年產生,結算日發生在今年,勞資雙方合意可以遞延到明年某個日期前
使用,則該特休假就算到期,僱主也不須折成日薪。
此外,明年起全國國定假日統一,勞工全年國定假日縮減7天,全年國假天數為12天,僅
比公務員多一天五一勞動節。
勞動部強調,若僱主未依法給勞工特休假,或到期特休假未折薪等,可處2萬到100萬元罰
鍰;勞工若權益受損,可撥24小時專線1955向勞動部檢舉。
高教工會研究員陳柏謙表示,勞動部除要加強宣導外,應在上半年對特休假等休假權益問
題發動專案勞檢,除藉此讓企業知道該如何遵循外,也可讓各縣市政府累積實務遇到的問
題。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61231/37504507/元
旦新制特休沒用完強制折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政府為了降低財政支出搞出國旅卡這種畸形的制度,自己做不到的事情卻要民間企業執行
,政府先以身作則好嗎? 啥時取消國旅,還給公務員完整的不休假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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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主違法 罰則提高到100萬
2016年12月31日
【唐鎮宇╱台北報導】明天2017年元旦起有多項攸關勞工權益重大政策將實施,其中《勞
基法》修法關於特休假規定的條文元旦起實施,適用《勞基法》的857萬名勞工,特休假
天數不僅將增加,且年度終結時不論理由,只要勞工有未休完的假,僱主就必須折算日薪
給勞工,違法罰則提高為100萬元;但明起勞工國定假日也減少7天。
我國1931年實施《工廠法》制定勞工特休假規定,後來1984年實施《勞基法》至今,86年
來勞工的特休假天數和規定從未變更。此次新法首次增加勞工特休假天數,其中原本年資
滿1年的勞工才享有特休,改成滿半年就享有3天特休假,之後勞工的特休假天數依年資不
同,增加0到4天不等。
每天折約1291元
另一項重要規定是未休完特休假須強制折現。勞動部官員說,過去函釋認為若特休假未休
完是不可歸咎於僱主因素,僱主可不用折現;但元旦起實施的新法,只要年度終結時,勞
工帳上有未休完特休假,僱主就要換成日薪。依主計總處調查去年受僱勞工平均經常性薪
資3萬8716元估算,每有一天未休完特休假,僱主平均要折1291元給勞工。
撥1955檢舉僱主
勞動部官員說,特休假的「年資」不是以曆年制(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計算,而是以
勞工到職日為計算基準。例如某勞工在今年12月1日到職,則他在明年6月1日起當天就享
有3天特休假;若明年11月30日時他的3天特休假未休完,僱主須當天折算3天日薪發給。
明年12月1日起因年資已滿1年,當天起又可獲7天特休假,以此類推。
至於特休假能否遞延,勞動部官員說,若特休假是今年所產生,依法要在明年度結算,依
法就須折成日薪,勞資雙方無法合意遞延。舉例來說,在今年6月1日年資滿1年的勞工,
今年6月起有7天特休假,將在明年5月30日屆滿,到時若未休完就必須折現,不可再遞延
。但若特休假是去年產生,結算日發生在今年,勞資雙方合意可以遞延到明年某個日期前
使用,則該特休假就算到期,僱主也不須折成日薪。
此外,明年起全國國定假日統一,勞工全年國定假日縮減7天,全年國假天數為12天,僅
比公務員多一天五一勞動節。
勞動部強調,若僱主未依法給勞工特休假,或到期特休假未折薪等,可處2萬到100萬元罰
鍰;勞工若權益受損,可撥24小時專線1955向勞動部檢舉。
高教工會研究員陳柏謙表示,勞動部除要加強宣導外,應在上半年對特休假等休假權益問
題發動專案勞檢,除藉此讓企業知道該如何遵循外,也可讓各縣市政府累積實務遇到的問
題。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61231/37504507/元
旦新制特休沒用完強制折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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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為了降低財政支出搞出國旅卡這種畸形的制度,自己做不到的事情卻要民間企業執行
,政府先以身作則好嗎? 啥時取消國旅,還給公務員完整的不休假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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